华商移民提醒 香港投资移民明年年初或涨价

来源:中国云南热线    日期:2012-12-11   

上海 2012-12-11(中国商业电讯)--据悉,香港投资移民现行的1000万港元获绿卡政策将在明年年初可能提涨到1500万港元,涨价幅度高达50%,此前坊间盛传的香港投资移民涨价风日前得到业内人士证实。华商移民专家表示,门槛大范围提高后,必将掀起一股申请者赶搭政策“末班车”的热潮。

    至于政策变动具体会在哪一个月份变动还未可知。因为,香港政府公布新政向来都是当天公布立刻执行,基本没有任何缓冲时间。行业内有消息表明,香港投资移民投资金额将从1000万港币调整至1500万港币,此外,中国申请人需有第三国身份,且必须有该国的入境记录,也就是至少要到该国报到一次,新政最早可能在2013年1月份公布执行。

    虽然最终报告还未公布,但是一段时间来,香港投资移民“政策变动”声音四起,最普遍的观点就是提高门槛,因此,业界有理由认为,消息并非空穴来风,更不能排除还有更多的变动细节。

    其实香港投资移民早在2010年就有一次大幅度提价,由650万港元提高到现在的1000万港元,同时还取消了房产投资项目。当时,就出现了申请者纷纷抢搭650万港元旧政策“末班车”的现象,扎堆申请更使当年投资移民香港的人数激增至6706宗,创下历史新高。

    由此可见,今年势必也会在年末的时候出现申请投资移民香港的人数暴增的现象,因为想移民的人士都知道,移民的黄金法则是赶早不赶晚,与其在观望中白白浪费时间与金钱,还不如搭上最后一班车免去新政策的诸多不确定性。

 

香港投资移民
香港投资移民2013年或将提高移民门槛
 


    华商移民资深顾问张女士告诉笔者,今年很多申请者都是通过1000万港元政策成功投资定居香港,估计年末申请人数会大幅度增加,不过得益于目前该项目运作已十分成熟、专业,应对申请人数暴增方面游刃有余。(项目:http://www.cbiec.com/xianggangyimin/

    “成功率基本达到百分百,投资定居香港一直是申请者最有保证、最容易实现梦想的一条途径。”华商移民专家吉先生建议申请者抢抓现行的投资1000万港元,7年获永居的政策。

    现行的1000万港元政策申请条件:

    一、适用人士

    1.外国国民(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2.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居民;

    3.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4.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

    5.台湾居民。

    二、资格准则

    1.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2.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3.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1000万港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存款证投资除外,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

    4.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

    5.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三、投资类别

    投资者须要把不少于港币1000万港元投资于下列其中一个或同时投资于两个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1.股票——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2.债券——以港元为单位,包括由以下机构发行或全面保证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外汇基金、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地铁有限公司、九广铁路公司、香港机场管理局,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资或局部拥有的法团、机构或团体。

    3.存款证——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证。存款证在购买时须距离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购买日期须在入境处原则上批准投资者参与计划之后,这类票据到期时,应换成距离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的存款证或其他获许投资资产类别的资产)。

    4.后偿债项——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条例》发行,并以港元为单位的后偿债项。

    5.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CIS) 。

    入境处可随时更改以上载列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无须事先通知。

    四、投资管理

    当局会订立关于投资管理的规定及转换投资项目的规范(规范),确保投资者获准在港逗留期间,其投资额不会少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所规定者。在金融资产投资方面,投资者须在一家金融中介机构开立一个指定的帐户用作买卖上述的获许投资。投资者须在申请表格内签署承诺,同意根据计划留港期间遵守计划规则的规范。

    五、投资项目价值变更

    当倘若总投资价值降至最低限额1000万港元以下,投资者无须投入资金于任何一个投资类别内的项目以填补差额。同时,若投资项目的价值高于原来的最低限额,投资者亦不可提取资本增益。投资者可保留合资格物业的租金收入、由获许金融资产所获得的现金股息收入及利息收入,这些收入不受制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范。投资者可以随意把投资转往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但是必须把出售原先资产所得的全部收益再作投资。投资者须记录投资组合的每次转变,以便在申请延期居留时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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