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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以“治理之新”舒缓“转型之痛”
4年前的“瓮安事件”使这个革命老区成为了“打压维稳”引发群众性事件的一个恶劣样本。
4年后的瓮安县城,平静,祥和,群众对公安、政法机关满意率不断攀升,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
如今,“瓮安事件”成为了瓮安管理的警钟,为瓮安县带来了巨大转变。“瓮安事件”的发生既是民众对自身权益的争取,也是对政府部门的一次考验。
日前,一年一度的人民网“年度最受关注地方领导”名单揭晓。贵州8位领导榜上有名,其中就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县委书记沙先贵,为此,瓮安县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在接受人民日报评论部专访时,沙书记表示,瓮安是一面镜子,是经济落后地区在转型发展中遭遇“转型之痛”的一个缩影。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瓮安遭遇着更复杂的两难困境:底子薄、实力弱,既要迅速实现经济上的跨越发展,又要满足不断提高的民生需求。反思瓮安事件,最大症结在于民生欠账太多,对群众权益长期忽视,导致问题扎堆、民怨累积,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瓮安县要改变,必须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依靠GDP挂帅的老路已走不通,没有厚实的社会建设,即便在短期内实现了经济起飞,那也只是问题重重的“泥足巨人”。
社会管理需要“维权创稳”新机制。在新形势下,采取管、控、压等传统社会管理手段,忽视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群体力量的管理方式已经渐失作用。如何有效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需要探索新路。只有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权益,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瓮安县为了建立新型社会管理机制,使民众有地方表达诉求、有法律规范诉求、有政策满足诉求、有机制排解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解决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多种因素,大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解机制,探索建立信访调处专项资金、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奖补专项资金,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影响等多管齐下,从重政府安排向重社会参与转变,从重管理控制向重协商协调转变,以维权来维稳,实现瓮安长治久安。
4年前的“瓮安事件”暴露出了基层政权在决策和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基层组织涣散、战斗力不强等问题给瓮安县带来了负面影响。为此,瓮安县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重点对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加强培训,着力配齐配强村干部,探索统筹城乡党建工作。推行“双向组织生活”模式,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形式构建起新的城乡支部共同体,加强城乡党员互动,大力抓好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把“三议三公开”工作法拓展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领域。
4年来,瓮安县要求各级干部带着问题开展工作,增强群众意识,重树为民作风,开展“千名干部走千村、万名干部进万户”活动,干部走基层“写民情日记,建民情台账”,建立“五大访”工作制、领导干部责任包保制、机关干部驻点帮扶工作制等长效机制,使干部真正深入基层、融入群众,联系实际倾听民声。
经过4年的转变历程,据国家统计局瓮安调查队两次抽样调查显示,群众对干部作风满意率分别为93.46%和94.63%。
从瓮安之乱到瓮安之安,这一转变来之不易。《新民晚报》在报道中这样表示,瓮安“维权是维稳”值得借鉴。
瓮安的转型,是一个好的开端,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众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对政府保障个人权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自身权利也越来越珍视。而瓮安维稳思路的转变,最关键的一点,其实就是政府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保障民众权利是政府的根本职责,服务于民众是政府的首要任务。政府的所有工作,都应该以维护民众权利为出发点,维稳工作也不例外。瓮安这四年来的实践,也确实证明了维权才能维稳:解决民众所反映问题的渠道越来越通畅、民众对公安政法机关满意率不断攀升、对政府的信任度不断提升。 (中国经济网城市频道记者 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