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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风险大透析(下)
从1990年美国投资移民EB-5法案成立至今,经历了几个典型的重要阶段,而每一阶段都代表着美国移民局不同的审核标准,同时也都向移民申请人发出了不同的信号。在经历了诞生阶段、调整阶段后,美国投资移民从2008年开始迅速升温,成为了国内投资人爆发式关注的焦点。
阶段三:区域中心爆发式增长 美国投资移民迅速升温
2008年开始,大量的区域中心得到美国移民局的核准,并逐渐涌入中国大陆,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推广浪潮。同年,美国移民局修订区域中心法案并引入新的更加科学的就业计算模式:RIMS-Ⅱ。根据移民局对于区域中心的核准函,通过投入到项目中的直接硬件成本,结合当地行业领域平均的用工情况和科学的计算模型,计算出该投资行为所能创造出的就业人数。与IMPLAN计算模式相比,RIMS-Ⅱ计算模式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009年1月,I-829绿卡条件解除陆续批量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同时证明了IMPLAN就业模式计算方法已经获得移民局全面认可。
2009年2月,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突然加快审理速度,批量约见申请人并快速发放赴美移民签证。
2009年3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法令,将EB-5区域中心移民法例再次延长到2009年9月30日。截至年底,通过移民局核准的区域中心数量达到72家。
2010年,经美国移民局核准的区域中心数量继续增加,移民局核准的区域中心达到114家,中型、大型规模的项目集中出现,申请人数急剧增加。
2011年5月,中国大陆移民申请人50万美元全额还款首批案例在最早做美国投资移民的专业移民机构——“侨外移民”产生。
2011年,美国移民局开始对运行多年的政策反思和总结,几次出台政策微调方案,对于“租赁就业模式”、申请期间项目发生“重大改变”,以及“过桥贷款”等作了更加明确的补充规定,部分项目在递交申请移民局审核阶段即被否定。此时,经美国移民核准的区域中心已达174家。
2008年至2011年,移民局接收的申请人数分别为1257、1028、1955、3805宗,I-526批准率分别为84%、86%、89%、81%,申请及审批趋向于稳定。
此阶段项目类型较多,涵盖地产、公共事业、教育、医疗等领域。项目资金结构较以往有了明显的变化,除了借款方和EB-5资金以外,地方政府机构以直接资金投入或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参与到部分项目中,国际知名银行也以贷款的方式参与项目,他们的参与,无疑大大提升了申请人在选择项目时的信心。众所周知,在美国,无论是政府机构亦或金融机构,均有完整而又极其严格的金融投资审核标准和评估体系,一经确认,他们对于EB-5所参与借贷的项目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监管功能,以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所有这些,是普通的移民申请人在进行项目的专业安全性评估时所无法达到的。
阶段四:美国投资移民安全期全面到来
2012年,继2011年以后,陆续出现50万美金全额还款案例,仅侨外移民就有9批近百个家庭获得全额还款。
2012年,中国大陆移民申请数量继续攀升,美移民局放出了商讨全球指标配额制定的烟雾弹,但直到目前,仍无定论。
2012年,以直接购买政府债券的方式参与EB-5计划的典型案例西雅图520大桥项目遭到移民局的否定,同样,申请人投资资金并未受到损失。
2013年2月,美国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因涉嫌商业欺诈遭美国证监会(SEC)起诉,来自于中国大陆的250名移民申请人每人50万美金被冻结,部分项目发行费被挪用。4月17日,法院已经裁定项目方在60天之内将50万本金退换给投资人。
随着一些美国投资移民失败项目的曝光,美国投资移民失败的问题所在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中介选择项目不专业,区域中心实力欠缺,抵押担保品价值不足。现在,美国的区域中心多达288家,如果没有过硬的实力将难以踢其糟粕。不过,据笔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为止,国内并未出现5年投资期满未收回50万美金投资款,所谓的“投资血本无归”的实际案例产生。这也就是说,如果有着对投资移民项目、区域中心实力、开发商实力等内容过硬的考评能力,美国投资移民的风险完全可以规避。
美国投资移民在中国运行达9年之久,移路浮沉实绩见证。投资移民非小事,投资者需把好移民中介第一关,方能在接下来的六年之路上畅享美好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