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民政厅消息,自今年6月1日起,云南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惠及300余万名困难群众。这是云南连续第12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云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提标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6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832元。 同时,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提高至一档每人每月835元,二档每人每月418元,三档每人每月251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提高至一档每人每月151元,二档每人每月88元,三档每人每月50元。 截至今年4月底,云南共有296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和12万余名特困人员。云南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确保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结合实际适当上调。 |